人才输送管理规定
为扩大招聘力度与招聘渠道,进一步发挥“人才输送”在企业招聘方面的积极作用,满足公司发展对优秀人力资源的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人才输送”含义
“人才输送”是指各地公司、股份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通过“内部竞聘”和“外部荐才”两种不同形式向公司保质、保量的输送合格人才。
二、“人才输送”适用范围
XXX全体员工。
三、“人才输送”适用职位
XXX经理级(含)以上职位。
四、“人才输送”管理要求
(一)“人才输送”条件
1、“内部竞聘”条件:
符合百货系统储备人才选拔标准并纳入股份公司中层提升培训体系的公司总部及各地公司业务精英、骨干人才。
2、“外部荐才”条件:
a、股份公司部门总经理(副):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8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零售、百货行业/专业工作经验,2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b、区域公司/门店总经理(副):大专及以上学历,8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零售、百货行业/专业工作经验,2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c、部门经理(副):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
上零售、百货行业/专业工作经验,2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二)“人才输送”要求:
1、各地已开业公司、各部门应承担起为公司培养和储备人才的责任,共同推进XXX人才梯队建设计划进程,积极参与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人才输送”工作;
2、各地公司、各部门应在对当地百货企业和所属系统进行充分调研和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吸引人才,将符合公司要求的侯选人简历发至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伯乐”邮箱bhbole@wanda.cn;
3、各地已开业公司、各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调整“内部竞聘”和“外部推荐”的输送比例,可以两项指标互补。
(三)“人才输送”管理:
1、“人才输送”管理以月度为周期,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统计、考核、跟进和复试工作,各地公司、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公司、本部门“人才输送”指标的落实、上报和初试工作;
2、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按照“内部竞聘”和“外部推荐”程序组织竞聘和招聘工作,避免主观因素和不公平现象,并将最终结果及时通知各地公司和各部门;
3、根据集团制度规定,“外部荐才”不允许推荐与内部员工有亲属关系的人员;除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外,推荐及被推荐人均不得擅自联系用人部门,或向用人部门传递相关信息,推荐人有告知被推荐人不得在面试过程中透漏推荐人身份的义务;
五、“人才输送”的考核与奖惩
(一)、已开业公司“人才输送”情况与年终“人才输送”管理考核指标挂钩;筹建公司、各部门“人才输送”情况作为加分项计入年终筹建考核和部门考核的加分项;
(二)、各地公司“人才输送”管理指标总分40分,包括“内部竞聘”和“外部荐才”两项内容,各占20分。其中,成功输送总经理
每名加10分,副总经理每名加5分,经理每名加3分;
(三)、“人才输送”除计入各地公司、各部门管理业绩考核外,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还将给予“外部荐才”成功录用的推荐人及推荐单位相应的奖励。“外部荐才”奖励标准如下:
1、总经理岗位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次;副总经理岗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次;经理岗位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次;
2、同一公司内部,被推荐人应聘岗位如果为推荐人的直接下属或为人力资源部员工推荐,均不享受荐才奖励;
3、年终根据各公司、各部门推荐人才质量,评选XXX“荐才”特殊贡献奖,奖项包括个人和集体两方面。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XXX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XXX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0年6月11日
第二篇:人才输送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内蒙古形象艺术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乙方)
(未完,全文共14366字,当前显示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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