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管理的通知
管理的通知
在怀各监理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我站在近期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工地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与所提供产权备案资料的建筑起重机械不符,现场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设备进场验收时未严格审查,导致来源不明的建筑起重机械流入施工现场并安装使用。为了有效杜绝来源不明的建筑起重机械流入施工现场,我站规定如下:
一、产权备案补充要求
产权备案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前,除提供文件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出厂资料证照、购销合同等资料外,还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相应部件上喷绘产品合格证编号的证照存档,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应证照必须加盖公章,未提供实物证照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给予办理产权备案。
二、各类型建筑起重机械刷号规定
1、建筑起重机械刷号部位
①、塔式起重机应在操作室内、操作室外壁、基础标准节、普通标准节、顶升装置、吊臂等相应部件上喷绘该建筑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编号。②、施工升降机应在吊笼室内、吊笼外壁、基础标准节、普通标准节等相应部件上喷绘该建筑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编号。③、物料提升机应在吊篮、传动装置、基础标准节、普通标准节等相应部件
上喷绘该建筑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编号。
2、刷号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相应部位喷绘的产品合格证编号必须字体规范、清晰、具有一定的耐水性,编号不得随意涂改、伪造。
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的审查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的审查验收,由产权单位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审查验收表》(附件一)并填写起重机械基本信息和提交相关审查资料,监理项目部人员负责组织并填写审查核验内容,施工项目部人员参与。
1、资料审查
产权备案单位应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向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提供建筑起重机械以下资料:
①、建筑起重机械文件要求的产权备案资料;②、上次的检测报告;③、上次的安拆前资料审查表及使用登记注销证明;④、租赁合同等相应资料;⑤、进场前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⑥、重大维修记录。监理单位应严格核查合同的签章,严禁他人冒签、代签,杜绝未办理产权备案或来源不明的建筑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
2、实物验收
产权单位还应另行提供该建筑起重机械在产权备案资料中的实物证照,便于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现场实物比对核验。核验的主要内容如下:①、建筑起重机械规格、型号;②、建筑起重机械颜色、外观形态、新旧程度,各相关部件是否配套、是否有明显质量缺陷;③、各
相应刷号部件是否已刷合格证编号。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实物证照不相符,未检查、维护、保养,存在明显质量缺陷,资料不齐全未能补充完整的一律清退不得进行安装使用。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料审核及告知程序
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审查验收后,安装单位应向监理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提供安拆资质、安拆人员证书、安拆合同及与施工单位共同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应资料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料审核表》进行审查和填写审查意见并签章,严禁他人冒签、代签。各责任相关单位审查签章后,安装单位应在安装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将向《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料审核表》上报告知监督机构责任监督工程师。监督人员应及时核查该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后在审核表上签字确认。监理及施工项目部见到审查确认后,方可允许安装单位安装建筑起重设备。
五、违规的处理办法
出现以下情况我站查实后,视其情况严重性将上报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上报行政处理。
1、未履行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前的审查验收或审查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安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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