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及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市县教育局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在2016年度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扩大工作成果,不断开创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学校安全工作新局面。具体目标要实现“七无”,即单位内部无非法串联滋事、无群体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案件、无师生在校期间非正常死亡事故、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无邪教参与等非法活动。
2、重点突出“九防”教育。防侵害、防溺水、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楼道踩塌现象、防火灾、防电老虎、防煤气中毒、防流行疾病、防食物中毒。
3、强调九个“不准”。不准带小刀来校,不准课间剧烈活动,不准吵架,不准擅自游泳,不准与校外闲散人员勾结欺侮本校同学,不准毁损公物,不准敲诈同学,不准爬围墙校门,不准攀高显能。
4、积极开展“五个一”工作。一是上一节安全教育课;二是举办一期安全专题宣传板报;三是邀请相关机构组织一次安全知识讲座;四是在学生中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回访;五是组织一次有效的安全演练活动。
5、做到“六个必讲”。大型活动必讲安全、升旗仪式必讲安全、全校教职工大会必讲安全、班会队会必讲安全、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前必讲安全、学科渗透必讲安全。
二、具体措施
(一)、处室目标及责任。
办公室: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安全工作牵头、责任处室。责任人:李萍
1、成立综治安全领导管理机构,制定年度综治安全工作计划。
2、对由于天气变化等原因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因素,在校园醒目位置做出提示,提醒学生采取相应措施;对社会反映的有关安全方面的热点问题,要及时报请校委会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
3、负责部署、管理、检查和督办学校综治安全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学校综合治理、校园安全方面的材料,随时迎接上级综治、安全方面的检查。
5、加强对保卫科的管理,督查保卫科的工作。
6、按照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新)》,扎扎实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要加强与师生、学生家长的交流和沟通,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在管理上进一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无上访、请愿等情况的发生。
7、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学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和学校安全防控体系。
政教处: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处室。责任人:胡玲
1、成立安全教育管理机构,制定年度安全教育活动计划,与各科室、班主任、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2、定时请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安全教育,各班每周一次安全课,每天放学前强化一次安全教育。
3、定期对师生进行思想政治、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的教育,通过说、唱、演、征文、展板等形式,坚定师生政治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教学楼内的设施,包括门窗、插座、开关等,责任到班级、个人,落实责任目标;安排好学生集体上下楼梯时的教师值班,明确责任范围,加强督导检查。
5、教育学生不准在楼道内追逐打闹,不准在楼梯上滑行、拥挤,不准乱买零食,预防食物中毒。
6、协同公安、文化、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7、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并在校大门口设置交通警示牌。
8、控制学生的到校时间,对星期六,星期天到校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9、严禁学生做擦窗子、打开水等危险性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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