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3]8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04年2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努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改装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普遍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并得到有效落实;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企业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三、整治内容
从现在起至2004年2月底,集中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道路管控,加大对交通违章的查纠力度。公路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车辆、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违章超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违章停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用车和拖拉机违章载人、报废车和拼装车上路以及集市贸易占道问题。城市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无号牌车辆和超载超员、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出租车随意调头等交通违章。
重点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结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特点,重点整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违章停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乱1
设广告牌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对高速公路沿线随意设置广告牌影响交通视线和安全行车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清除。要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对严重超载超员、不系安全带等违章行为,做到不消除违章一律不准驶入高速公路。公安部门要加强高速公路的巡逻控制,及时查纠交通违章。
切实加强“十一”黄金周和“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各地要针对“十一”黄金周和“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特点,超前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落实保卫工作措施。“十一”和“春运”期间,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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