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辆管理规定[范文模版]
第一条、为加强执法车辆(包括执法摩托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节约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全部执法车辆(含执法摩托车)。
第三条、执法车辆的日常管理由车辆所在中队(股室)负责。区执法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执法车辆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工作、年检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执法车辆实行专人保管,中队(股室)使用车辆应履行如下职责:
1、严格执行执法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如需使用,一律须报负责人批准,如负责人不在岗,各基层中队应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同意。车辆保养、维修必须报告局办公室填写报保养维修项目后报局领导审批。
2、局办公室要合理调度车辆,确保公务活动用车。
3、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4、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实行车辆定点保养、维修与加油等管理制度。
5、局办公室要组织参与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6、驾驶两轮摩托车必须着执法服装,不得着便服驾驶。
第五条、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驾驶执法车过程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件,严禁无证驾驶。
2、服从用车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不得私自用车或自行改变行车路线到指定工作以外的地点行驶。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不得以执行公务为由开特权车、霸王车,不得乱开警灯警报器或超速行使,要接受和服从交通民警的管理和指挥。
4、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制度,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完好与行车安全。
5、严禁酒后驾车。
6、严禁擅自将车外借。
7、严禁利用公车谋取私利。
8、严禁公车私用,下班时要按时将执法车辆交回单位,节假日一律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除局规定领导用车外)。
9、认真做好车辆的防盗防破坏措施。
10、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
11、如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汇报,并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严禁肇事逃逸。
第六条、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车辆的费用按实际予以报销。
2、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的保养维修须填报项目名称、经费并报其所在中队分管领导同意,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如擅自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发生故障,未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须先向局办公室报告,方可进行维修。维修后,驾驶员要按规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4、车辆的燃油费、维修等费用实行月公示,由办公室负责。
5、各执法中队车辆使用费用管理由各乡镇(街道)审批。
第七条、严格控制中队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本局工作人员因故私人用车,须报局长批准。
第八条、非因工作需要,严禁将执法车辆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和风景旅游区。公车私用或非因工作需要将执法车辆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或风景旅游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被上级机关查获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从严处理。
第九条、非专职司机驾驶执法车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个人须承担事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培养造就一支作风优良、队容严整、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执法人员管理规定。
一、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定信念、忠于祖国。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辨是非,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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