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信息系统集成申请要求[推荐五篇]
第一篇:通信信息系统集成申请要求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程序
来源: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作者: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日期:2009-03-18
阅读:484次字体大小:大中小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程序
一、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专门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具备承担相应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及质量检测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
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5人,工程师不少于3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4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8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或者4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
(二)乙级
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4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工程师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0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6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者5项投资额4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乙级资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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