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查处违法建设公开承诺书
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也是休宁实施“休屯同城”战略,打造“中国休闲养生之都”,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一定全力支持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按照《党章》和党员先进性以及党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我以党员、干部的身份作如下公开承诺:
1、本人坚决不做任何形式的违法建筑。如果有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本人将带头自行拆除。
2、如果亲属有违法建设行为的,本人将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停止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筑。
3、对于有关部门组织的拆违行动,本人要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拆违行动平稳有序进行。
4、带头学习、宣传有关查处违法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和群众的依法建设意识。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主动制止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5、如果本人有带头建设违法建筑、阻挠依法拆违等行为,本人接受组织处理并切实予以整改。
承诺人(签名):2011年月日
第二篇:党员干部查处违法建设公开承诺书专题芦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不参与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承诺书
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是维护我县灾后重建秩序的必要举措,也是依法治县的重要实践。作为县文新广局的一员,我一定全力支持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违法占地。我承诺:
1、本人坚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如果有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本人将带头自行拆除。
2、如果亲属有违法建设行为的,本人将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停止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筑。
3、对于有关部门组织的查、拆违行动,本人要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拆违行动平稳有序进行。
4、带头学习、宣传有关查处违法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和群众的依法建设意识。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主动制止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5、如果本人有带头建设违法建筑、阻挠依法拆违等行为,本人接受组织处理并切实予以整改。
承诺人(签名):2015年3月13日
第三篇: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为贯彻落实党组织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人对照优秀党员标准,结合岗位实际,现就2011年度的工作、学习等方面作出如下承诺:
1、带头学习提高。参加学习不缺课,心得自己写,试卷自己答、论文独立完成,考试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
2、带头争创佳绩。创新工作思路,力争成品油运输市场有突破,分公司利润增长10%,安全四指数比去年下降10%,有一项工作经验在公司推广。
3、带头服务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坚决作到包保对象不出现越级上访的问题。
4、带头遵章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社会公共道德,勤政廉政,自身不受到任何廉政责任追究。
5、带头弘扬正气。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形象,讲规矩,懂程序,不犯自由主义,不背后说事,不背后议论人,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用实际行动树立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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