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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明白纸

植树造林造福子孙,烧山毁林千古罪人。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警钟常鸣。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纵火毁林,严处重刑。上山不带火,野外不吸烟。上坟不烧纸,植树寄哀思。

清明上坟不烧纸,一束鲜花寄哀思。森林防火期间,严禁野外非法用火。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抓预防管火源,群防群治是关键。生态和谐人人创,森林火灾人人防。严管星星火,护好片片林。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火无情,人有情。森林防火要先行。林火九成人引起,预防火灾要牢记。林业要有大发展,森林防火是关键。让火患远离森林,让绿色点缀人间。争当绿色卫士,防止森林火灾。野外用火须谨慎,引发火灾法不容。小树成材真不易,用火莫入林地。进山旅游踏青,不带半点火星。森林防火明白纸

遵化市是国家森林防火一级火险县级单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高火险期。在全市境内所有山林(含连片林木)实行森林防火戒严。

为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上坟烧纸、熏粪、烧地边等非生产性用火;生产性用火必须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凡进入林区人员,应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并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和巡逻人员的检查。

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反规定的,非公职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罚款、治安拘留;国家公职人员除予以行政罚款、治安拘留外,还要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行政处分,从重处罚。

野外非法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由肇事者支付一切扑火费用,并处以2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扑救森林火灾,老、弱、病、残、孕妇和未成年人不得参加;其他公民都必须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希望大家充分认清森林防火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杜绝野外非法用火,积极同一切野外非法用火的行为作斗争。

举报电话:121196688091

遵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第二篇:森林防火明白纸森林防火明白纸

《森林防火条例》已经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森林防火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期内实行“十不准”制度。不准烧荒、烧秸秆、烧茬子、烧类肥,烧地边;不准烧山打猎;不准烧牧场;不准上坟烧纸;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不准学生、儿童室外点火、和燃放引火物;不准野外烧火取暖和野炊;不准夜间使用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准非森林防火人员进入林区。

森林防火实行“六负责”制度: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集体失火领导负责;学生失火校长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个人失火个人负责;无行为能力人失火监护人负责。对非法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做到:见烟查、见火罚、犯罪。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十八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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