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充实本办文秘工作人员队伍,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经研究,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文秘人员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程序,把符合条件、素质较好的人员选调到本单位工作。
二、选调对象
本区行政机关和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历清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9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中文、文秘、经济类专业或曾在市级、校际刊物刊登过作品者优先。
四、选调程序
1、报名者于2010年6月29日前到区政府办公室二楼综合科报名(联系人:俞金椿,联系电话:2398425,13859806877),随带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
2、7月初进行笔试,笔试题目参照公务员申论考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笔试成绩前6名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协调、沟通以及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等,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确定选调的3位人员,并办理相关的借调手续。
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篇: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文件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文件
荔公综[2010]169号
2010年全区公安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意见
为全面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市局《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和《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荔城区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区公安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市、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为服务海西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实现港城崛起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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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二)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
(四)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五)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五、评议方法
(一)评议工作要本着“简便、易行、创新、有效”的原则,依托莆田廉政网(www.ptlz.gov.cn)和荔城反腐倡廉网(www.xiexiebang.com)开展网上评议,要把评议的组织工作、专项治理、个案整改、队伍管理、制度建设以及系统评议等相关情况适时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局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信息的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评议工作由分局评议办负责主抓,各单位协助配合。
(二)评议工作要在传承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开展网上评议等做法。各基层单位在镇街的考评成绩务必于12月10前报送分局评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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