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是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建设、促进政府和“两院”工作的有益探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
为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朱碌科镇于2011年6月22日上午,在我镇政府三楼会议室,由人大主席主持召开了朱碌科镇第二选区县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参加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江主任、胡主任等领导、朱碌科镇党政领导、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第二选区选民代表、各村“两委”班子成员等40余人。
与会的第二选区县级人大代表任树学同志、杜耀振同志、辛凤民同志分别就自己的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述职报告。报告涉及: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各项决议、决定及参与各项选举活动情况;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查(察)”、学习培训等活动情况;为选民
办实事,推动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为社会做贡献等十余项内容。选民代表根据三位县级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做出了相应的评议,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做代表,我做代表为人民”。
评议过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江主任和朱碌科镇党委书记杨明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在肯定此次评议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的同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他们指出:“各位代表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新起点,强化学习,努力提高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理论水平;要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廉洁从政,努力使朱碌科镇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会议在融洽和谐的氛围内结束,各位县级人大代表都对本职工作做出了述职,各位选民代表也予以了评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觉廉政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1年6月22日
宋佳平
第二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1.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组织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派人亲临指导。
2.人大代表在任期间应向选民进行一次述职,特别是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和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的代表要带头向选民述职。
3.人大代表可以向所在选区部分选民述职,也可以向全体选民述职。
4.述职的主要内容是学法守法、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务、联系选民、为民办事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5.每次述职应组织选民对代表的述职进行评议,代表对选民的评议应表示自己的态度和意见。
6.述职评议情况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向代表反馈。
第三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一、县镇人大代表述职按选区进行,每位代表在一届任期内都要向原选区
的选民述职一次。
二、代表的述职活动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组织。
三、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参加人代会期间审议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与建
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三)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活动的情况;
(四)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等;
四、述职代表应当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
报告。
五、代表述职会议由原选区选民代表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
六、代表在述职会议上应口头向选民述职,述职后由选民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七、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应汇总后书面反馈代表本人。
(未完,全文共4587字,当前显示15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