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财政支农对策分析
□作者:
1、江西农业大学国土学院,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wenmi114.com
2、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江立武1朱红根2刘小春
2▲本文为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现阶段地方财政困难及其解决的具体对策研究”(05yj2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内容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财政支农“总量小、结构偏、体制僵”等主要特征,提出了强化支持重点,加大支出力度;整合财政支农投入,完善资金管理体制;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益等财政支农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财政支农对策
当前,我国经济已发展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政府财力已经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如何充分认识并加强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采取有利于“新农村”发展的财税政策及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城乡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经济学界和各级财政部门关注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财政支农的特征分析
总量小
我国农业属于弱质性产业,比较利益低,“三农”各个方面的发展都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虽然国家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从总量上看,财政农业投入仍然偏低。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不断增长。从“一五”的99.58亿元增加到“九五”的4938.88亿元,增长了48.6倍,总体上快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却大大慢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另外,按照wto《农业协议》,我国农业综合支持量可以达到农业生产总值的8.5,而目前仅有3.3。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
结构偏
流通环节多于生产环节。与wto规则和发达国家农业政策相比较,我国政府支持农业的特点是流通环节多于生产环节,实践证明这种支持方式的效率是比较低的,中间环节流失较多,农民应该得到的利益没有完全得到。
间接投入多于直接投入。例如,政府通过拨款支持农口事业单位(所谓七站八所)为农业提供科技示范、病虫害防治来为农民服务,通过修路引水、培训指导等方式来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而不像发达国家直接对农民或农场主收入进行补贴。
财政支农资金在使用对象上范围狭窄。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财政支持农业资金的使用,一是政府的财政农业支出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开支部分大体维持在70左右,而用于农业建设和科技投入的支出比重低;主要用于非营利性的事业,一般不用于营利性的企业单位;只能用于农业本系统的单位,而不用于其他部门或系统的农业项目;在财政农业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带有社会性的水利建设比重较大,而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较小。
体制僵
主要表现为支农资金管理体系不完善: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上级政府,地方财政连“吃饭”都不能保证,很难再向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的农业追加投入;支农支出实行分块管理,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条块分割、相互之间不协调、重复投入,力量分散,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预算管理弱化,法定预算常常受人为因素干扰影响比较大,预算不稳定,一年预算、预算一年的现象经常出现,同时,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大,导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弱化了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资金的监督管理反馈差,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一拔、二转、三不管”的现象十分突出,导致财政支农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分资金、下指标,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浪费了财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支持的对策
强化支持重点、加大支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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