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两委”述职述廉制度
一、对象
村支“两委”成员,主要为固补干部。
二、原则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述职述廉。
三、内容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方针情况;农村基层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及其村务、党务公开情况;执行农村《五项制度》情况;参加新农村建设及其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及处置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主持单位
由各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镇党委指导工作。
五、述职述廉方式和步骤
(一)成立村“两委”述职述廉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专职纪检委员任副组长,其它相关人员3-5名组成成员。
(二)确定述职述廉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
(三)农村基层述职述廉范围是村支“两委”党支部书记等固补干部。
(四)评议述职述廉,并民主测评。参会人员就述职述廉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对述职述廉者进行评议,并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和述职述廉内容真实性、满意度进行了民主测评。结果由述职述廉领导小组审核报镇党委。
(五)镇党委作出审核意见后,述职述廉领导小组对述职述廉干部作出书面评价意见,并及时反馈到本人。
六、述职述廉结果及评价意见作为村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
七、对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村党总支委员会及其书记由镇纪检委员会诫免谈话;村委员会及其主任(含主持的副主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村财务报账管理制度
一、在镇财政零户统管中设立村支部、村委会专户科目,管理农村集体资金。
二、实行报账制度(即先预报支出项目经费,在预报范围内实报实销)。
三、报销的购物(消费款)收条须具备。一是购物时间、数量、单价、总经额和收款人单位签印;二是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三是村领导(一般是村书记)批注经额、用途和签名,以及审批时间。
四、每半年向群众公开一次财物收支情况。
五、违反制度使用资金由批准人承担责任。
六、县属各部门、镇支持村的建设资金、工作经费、帮扶款项一律以财政渠道拨入相应乡统管的专户科目中,不再现金往来。
七、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村党总支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村“两委”资产(公物)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一、村两委对现有资产(公物)清产核资,造册登记。
二、新增(减)资产(公物)实行进一件一登记。
三、对村两委现有资产(公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登记。
四、换届时原登记的项目、数量移交新一届村“两委”会,并报乡农经站备案。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村党总支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第二篇:村“两委”班子集体述职述廉报告村“两委”班子集体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方面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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