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关于印发《姥桥镇加强对选派干部管理的若干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姥桥镇加强对选派干部管理的
若干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全体选派干部:
为了全面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真正实现“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的目标,经研究,现制订并印发《姥桥镇加强对选派干部管理的若干制度》,希你们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2010年4月22日
姥桥镇加强对选派干部管理的若干制度
一、选派干部学习教育制度
1、选派干部应强化学习意识,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通过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与执政能力。
2、选派干部应把自身学习与带领村班子成员共同学习结合起来,一方面认真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方面带领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使班子整体的能力有很大提高。
3、选派干部参加所在村的周二例会,并将每周周二定位该村班子集体学习日。
4、选派干部每月完成4篇读书笔记,每两月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5、镇党委将加强对选派干部教育。通过召开选派干部座谈会、村干部成员会、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等形式加强教育,予以促进。
二、选派干部出勤考勤制度
1、选派干部通常应吃住在村,月出勤要在22日以上,确保把主要精力用在谋划发展、落实工作上。
2、选派干部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严格办理请假手续,经镇党委书记批准,报镇组织办备案。未予批准,严禁不假而归。
3、选派干部外出争取项目、联系工作,要安排好村内工作,并做好通气。
4、认真填写选派干部双月报表,按时将双月报表交党委书记签字并报镇组织办一份备案。
三、选派干部工作汇报制度
1、选派干部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需请示汇报工作,通常应主动向镇驻村领导请示汇报。
2、每月选派干部应在每月月末将当月工作日记送镇党委审批。
3、每半年选派干部要将工作情况向党委集中汇报一
次,以便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选派干部住户访户制度
1、选派干部应在到村1个月内,到各村民组进行走访,以便迅速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选派干部每月应到贫困户、隔阂户、党员户等家中住户一次,详细了解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3、选派干部在住户访户中,应带诚心、带实意,认真听取民意,以改进工作。
五、镇领导干部联系选派村制度
1、镇成立选派工作领导组,每个选派村确定一名负责人进行联系。
2、负责人每周到村不少于一次,主持村例会,开展集中学习,有针对性地帮助选派村解决班子问题、土地流转问题、产业结构调整问题、矛盾纠纷问题等。
3、负责人坚持每月同选派干部谈心交流一次,传授
基层工作经验,指导选派干部积极开展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帮助选派干部尽快适应角色。
4、负责人要关心选派干部生活,安排好选派干部宿食。
5、镇负责人对选派干部在岗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做好督查记录。
6、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李龙联系隐驾村,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黄红联系官塘村。
六、选派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六要六不要:
1、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麻痹大意;
2、要坚持日事日了,不要在夜间往返镇村;
3、要确保交通安全,不要骑摩托车走晚路赶远途;
4、要注意食宿安全,不要住危房饮不洁水;
5、要改进工作方法,不感情用事;
6、要定期检查身体,不要带病勉强工作。
七、选派工作激励保障机制
1、选派村在党建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社会稳定工作、经济发展以及征地拆迁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镇党委政府对选派村每年给予5000元项目资金,支持该村发展。
2、选派干部经县委组织部考核被选为优秀选派干部,镇党委年终再追加5000元项目资金予以支持。
3、镇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对选派干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确保项目资金用于该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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