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费加次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68号
《攀枝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费加次费征收管理办法》已于年月日经市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2004122853布。
市长:赵爱明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攀枝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费加次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工作,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攀枝花市收费还贷公路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的复函》(川办函〔〕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004116)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
(一)在攀枝花市登记办理牌照的所有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市籍车辆);
(二)在攀枝花市行驶的所有外地牌照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外籍车辆)。
第三条车辆通行费年费加次费征收管理工作由攀枝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攀枝花市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市交通局共同做好车辆通行费年费加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年费是指市籍车辆每年包缴的攀枝花市年费加次费项目的路桥通行费。本办法所称次费是指外籍车辆每天包缴的攀枝花市年费加次费项目的路桥通行费。次费有效时间从车辆驶入攀枝花市收费站缴费凭证上盖章或打印的时间开始计至24小时。
第五条纳入我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费加次费的项目为:
(一)二滩右干线(雅江桥—三滩大桥);
(二)金歇路渡仁西线(渡口桥南—路歇桥);
(三)金歇路渡金线(渡口桥南—金江火车站);
(四)炳草岗大桥及弄清公路(含凉风坳隧道)。
本办法实施后,在市区范围内由政府贷款投资新建、改建的路桥项目不再征收路桥通行费。但省道线、省道线、214310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路桥或依法受让政府收费权的路桥除外。
第二章征收标准、期限
第六条收费标准: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调整征收标准,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类型
标准
范围
一类客
货车
二类客
货车
三类客
货车
四类客
货车
五类
货车
摩托车
东区、西区、仁和区车辆年
费(元/年)
6001200180024003000130
米易县、盐边县车辆年费(
元/年)
36072010801440180078
外籍车辆次费(元/天)10203040505
第七条车辆分类:
一类客货车:座(含座)以下轿车、吉普车、面包车、88
旅行车,吨(含吨)以下小货车。11
二类客货车:座至座(含座)客车,卧(含930302020
卧)以下卧铺车;吨以上至吨(含吨)货车。133
三类客货车:座至座(含座)客车,卧至卧3150502130
(含卧)卧铺车,吨以上至吨(含吨)货车,国际标准30355
集装箱车。
四类客货车:座(含座)以上客车,卧(含卧)51513131
以上卧铺车,吨以上至吨(含吨)货车。51515
五类货车。吨以上至吨(含吨)货车。152525
拖拉机按核定吨位收费。
吨以上重车须按重车通行有关规定办理通行手续。通行2
5费按一类客货车标准乘以重车实际吨位征收。
以上所有车辆的吨(座)位计算均不分空、重车。
第八条下列车辆免征路桥通行费:
(一)军队车辆;
(二)武警部队车辆;
(三)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四)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五)经四川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免收通行费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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