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
根据区政府关于《xxx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区国资委于5月21日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委监管企业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发挥好国有企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二要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落实整改措施。三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台账,认真梳理土地使用、房屋建设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四要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全覆盖。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问题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根据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我委制定相关制度,以部门联动监控,多措并举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和预防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具体做法是:
一、对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我委产权管理科、企业发展改革科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依法规予以处罚和问责。
二、发现违法用地和擅自开工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占用和施工。对构成实体性违法,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自检查之日起自行拆除。
三、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规定,少批多建,擅自改变规划布局,建筑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外立面等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擅自增加容积率的要加倍补偿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对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侵占道路,绿地文物保护控制地带的,30日内自行拆除。
四、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在限期内不停止占用土地和自行拆除建筑的,由区国资委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汇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协2013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
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一、治理情况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0年第十次土地卫片国土资源部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2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30.6%,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31.2%降低到5.81%,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建立监管责任网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土地监管责任体系,把违法用地易发区,编制成全图,定人定岗进行动态和静态监管,实行监管区域、村庄、耕地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巡查职责规范、监管主体明确的市、县、乡三级巡查网络,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监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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