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渝南分局“八个坚决”强化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第一篇:
5.6渝南分局“八个坚决”强化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渝南分局“八个坚决”强化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近日,针对以往违法行为惩戒效果不明显,处罚震慑力不够的现象,渝南分局认真分析近期事故特点,以“八个坚决”,强化了对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并对性质恶劣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对未执行敲帮问顶规定的,坚决追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是对使用淘汰设备、工艺的,坚决追究矿长或业主的责任。
三是对制定的规程措施严重违反规定的,坚决追究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对无规程措施作业的,坚决追究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对未学习贯彻规程措施进行作业的,坚决追究相应队长或技术人员的责任。
六是对未经安全培训下井作业的,坚决追究矿长或业主的责任。
七是对维修巷道、过破碎带无专人照看安全的,坚决追究当班安排工作领导的责任。
八是对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的,坚决追究相应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共)德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追究办法(建议稿)
第一条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安全,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德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铜仁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新农合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未完,全文共2002字,当前显示64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