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第一书记”夯实基层基础的思考
何思清
2012年05月25日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围绕健全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选派机关优秀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实践证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实现了资源下沉、工作下沉、干部下沉,真正把工作做到了基层群众的心坎里,成为抓基层、惠群众、促和谐、育干部的有效之举。结合我市实践,笔者对如何选派“第一书记”浅谈一些思考。
深刻认识选派“第一书记”的重要意义
选派“第一书记”是强根基、惠民生、育干部的有效之举。首先,选派“第一书记”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客观需求。要夯实基层基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投,整合城乡资源抓基层党建。其次,选派“第一书记”是完善农村社会管理的内在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阶层不断分化,利益格局更趋多元,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迫切需要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再次,选派“第一书记”是丰富机关干部基层工作经历的现实需要。据我们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济宁市市直部门45岁以下的机关干部中,65%的干部没有工作后驻村工作或调研经历,35%的干部没有进过普通农户家中,45%的干部过去一年没有到过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缺失,直接导致干部不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因此,必须通过有效的制度引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做实选派“第一书记”工作
结合我市近年来的探索实践,笔者认为,选派“第一书记”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坚持根植于服务、着眼于问题、落脚于实效的理念,在优选、实干、严管、长效上下功夫。抓优选,严格选派标准。要着眼于一些基层干部缺乏新思想新思路、机关干部需要转作风接地气的实际,从机关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包括新提拔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中选派,特别是选派那些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热爱群众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党员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可采取部门单位内部公开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统一选派。应注重把部门特点、工作优势、干部技能和任职村实际相结合,确保“第一书记”工作和任职村群众需求同频共振。
促实干,明确工作要求。要着眼群众需要办实事解难事、干部需要摸民情汇民意的实际,明确“第一书记”的职责定位和要求。选派的“第一书记”应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发挥引导、示范和联络等作用,指导村党支部开展工作,帮助村里解决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期间,重点是“访三老、走三户、搞三同”,即:拜访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走访困难户、富裕户、上访户,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此基础上,逐门逐户走访交流、摸清村情民意,为村里和群众办一些实事难事,以实际行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重严管,强化督导考核。要立足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加强对“第一书记”的管理。“第一书记”要与派出部门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任职村,集中精力抓村里的工作。与乡镇党委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公开承诺,认真践诺。可成立专门的下派干部管理机构,负责对“第一
书记”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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