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四楼煤矿钻探设备和注浆材料运输管理规定
为提高采掘区队防助钻机队运送钻探设备和注浆材判的积极性,鼓励采掘队极配合钻机队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钻机队需要运输钻探设备(包括钻机、泵站、注浆泵三大件)及注浆材料(包括水泥、套管、水玻璃等)时,提前填写《钻机队设备、材判运输委托书》(表4),注明运输工作量及限定时洲,经生产科、调度室及总工程师签字后由调度室下发给被委托单位,落实运输。
2、被委托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所需物料运输到位卮,矿根据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对被委托单位及队长进行奖励。
3、钻探设备运输奖励标准
(1)无绞车运输的巷道由被委托单位人工拖运。独立完成后,运输距离小于400m者对区队奖励2000元,对队长奖励200元;运输距离400m~800m者对区队奖励3000元,对队长奖励300元:运输距离大于800m者对区队奖励4000元,对队长奖励400元;钻机队参与运输时奖励减半。
(2)有绞车运输的巷道由钻机队负责运输,被委托单位负责绞车的运行,帮助钻机队将所需车辆及时运到位,每运输一次对区队奖励500元,对队长奖励l00元。
4、注浆材料运输奖励标准
注浆材料的运输以钻机队为主,相关区趴协助。有绞车、皮带等运输设备可以使用的巷道,每协助钻机队完成一次运输任务,刑被委托单位奖励500元,对队长奖励100元。
5、钻探设备及注浆材料运输到位,由钻机队签字确认后,单位的奖励月底由劳资科负责兑现,对区队长的奖励每季度由生产科负责落实。
6、未按规定时间将所需物料全部运输到位的,每推迟一天对责任区队队长罚款500元,由生产科监督执行。
附件4
第二篇:陈四楼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陈四楼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加强陈四楼煤矿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促进矿井生产的发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制定。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矿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和外包队使用我矿设备的单位,对从事设备使用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
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陈四楼矿机电设备管理在机电矿长领导下,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机电科做为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入库验收、编号、移装调拨、大、中、小修、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包括自筹设备)计划、购置、大修计划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租赁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5、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定期召开设备
-1第十一条
使用设备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员,负责本单位帐、卡、图、牌板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员每月底到机电科对帐一次。
第十二条
设备管理组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管理例会,通报设备使用状况,分析设备管理存在问题,总结当月设备管理情况,布置下月设备管理工作计划。
第三章
设备领用、移交制度
第十三条
机电科设备管理组统一管理和调拨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动矿内各单位的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各种理由阻止调拨。不听从机电科调拨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
(未完,全文共4951字,当前显示143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