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违法建设
关于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xx镇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切实改善城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彻底清查全镇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迅速遏制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势头,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建设和依法用地的意识;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维护全区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实效,决定成立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xx镇规建办主任)
(xx镇国土所所长)
四、整治范围
xx镇场镇及周边、公路干道沿线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
五、整治内容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确定的范围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六、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分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追踪问效四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xx月x日—x月xx日)。由各村(社区)负责,规建办、国土所配合,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大规模、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家入户宣传集中专项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目的意义、法律依据、政策规定,大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督促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人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调查处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由各村(社区)牵头,规建办、国土所负责,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定性,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
1、对已确认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报区住建局、通川国土资源分局提出初步处理(处罚)意见,经区两违整治办初审,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依法执行。
2、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由规建办、国土所负责,立即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对接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仍继续建设或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3、全力配合区地税局依法追缴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相关税费。
4、全力配合区监察局深入调查国家工作人员或村(社区)、组干部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相关情况,并按规定实施问责。
5、全力配合区两违整治办、区住建局、通川国土资源分局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及限期退还土地等执法活动。
(四)追踪问效(20xx年x月xx日—x月xxx日)
1、对重大问题处理和大要案处理不彻底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纠正和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不力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问题多发、高发的村(社区),对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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