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对于私有财产保护的认识

私有财产是同国家、集体财产相对应的一种所有权关系。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实行单一的公有制,从经济制度层面上否定了私有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多少需要通过法律关系加以保护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在人们的观念中是一种包袱和累赘,在法律上也是一个如同弃儿一般无人问及。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私人财产占社会资本总量的比重也不断扩大。据《中国青年报》的有关报道,截至2000年底,中国资产性财产总量已达38万亿元,其中私有财产已成为中国财富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说明,我国资本主要由国家、集体所有和使用的格局已经发生变化,居民所有资产量已经超出国有资本,甚至比国有和集体资本总额还要大,并已经成为全社会资本总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占国民经济三分之一强,在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的私营经济,它所带来的社会关于私人财产的重新定位和宪法层面保护的呼声,受到当代中国的重新审视。

一、对于私有财产与私有财产权的社会认识

从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对公民个人拥有财富的社会定位而观,一个人拥有的财富越多,人们对他(她)的评价往往越低,甚至认为公民个人拥有财富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情,社会对于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也可以肆意地剥夺。一个对私有财产评价偏低的社会,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毫不存在,私有财产权也就无从谈起。

然而,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而言,它是成为一个人和尊重他人为人的基础,并使得宪政文化所必须解决的民情问题因每一个公民是自由、独立、理性的而得以优化。罗马法的精髓,即是私权的神圣,而描述其框架的私有财产权、人格平等权、契约自由权三大板块之中,私有财产权可谓重中之重。“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如果一个人有其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一般都会去尽可能地合理经营自己的财产,使之不断增加复增加,实现自己的预期收益。但如果缺乏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人们对于拥有财富的担忧和对自己财富归属的不确定性,将演化为对财富的恐惧,放弃对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甚至是遏制财产的增长,乃至打击、消灭财产,那则是我们社会大大的不幸。

一个管理、使用财产的过程,就是一个人通过物与社会发生各种事实的、法律的关系的过程。黑格尔曾经指出:“人格权本质上就是物权。”“意志并不是守在自己那里,而是与它的客体纠缠在一起。”也就是说,人的人格价值的体现,就是对所属物的处置与支配——很难想像,没有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和对其的保护,一个人有多少人格权可以捍卫和表现。“如果财产缺乏所有权主人,那么每个人都可以利用它,但谁也没有动力去充分利用它。行为标准与其对社会的实际付出及所得利益没有联系。所有权可以帮助解决这个困难。……可以确保人们积极考虑其行为的利弊。这是宪政民主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未完,全文共5033字,当前显示11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