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系统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如下责任: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自觉承担起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认真贯彻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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