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重点解决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不彻底、“三资”管理机构不健全、“三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纠正肆意挥霍、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非法转让、低价发包、低价租赁农村集体“三资”等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含延伸开展村民小组清产核资工作),未开展或未全面完成“三资”清理村、组的数量及原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负债清查核实情况;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等经济合同的清理情况等。
(二)落实“三资”监管制度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本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民主理财监督及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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