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自治区主席刘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而努力奋斗。
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1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
预算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关于2013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民生计划的决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3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民生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民生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3年民
生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民生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自治区民生计划。
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何学清副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加快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彦凯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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