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宗艾镇沟西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吴晋军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已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5月24日颁布施行。《规定》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法规,对于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期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学习,我认为,作为一名村干部,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时刻严以律己,时刻警钟长鸣,从“小事”做起,努力从以下四方面自律:
一、加强学习,筑牢信念。有句话叫做“己所不欲,勿失于人”,要强化学习,既要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另一方面,还要学习郑培民、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他们的感人事迹不断鞭策自己,查找差距,提高觉悟。
二、处理好几种关系。当前是开放的时代,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都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面临着考验,这就要在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为此,在新的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模范的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不能给他们留有优越的感觉和幻想的空间,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党员领导干部“平时看出来,关键时站出来,利益前让出来,危难时豁出来”的气魄。
三、加强自我约束意识。“勤生明、廉生威”的道理谁都懂;个人的廉洁主要来自自律,而作为农村就要以“四严”即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监督,从严查处来规范和强化自律行为。通过不断的廉政学习教育,未雨绸缪,形成“不去为”的教育机制;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培养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风气和氛围,形成“不愿为”
的自律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坚决加强自我监督,不高高在上,不脱离群众。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以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实绩赢得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信任,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山川秀美,民富村强,村民幸福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第二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心得体会
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学习,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镇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时刻严以律己,时刻警钟长鸣,从“小事”防起,努力从以下几方面严以律己,自觉廉洁履行职责。
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有句话叫做“己所不欲,勿失于人”,要强化学习,既要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另一方面,还要学习郑培民、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他们的感人事迹不断鞭策自己,查找差距,提高觉悟,还要全面把握《规定》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学习《规定》为契机,深刻认识作为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性,依法行政,正确使用权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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