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政策的执行情况
(会议材料)
右旗地处西拉沐沦河北岸,大兴安岭南段山地,是科尔沁草原的组成部分。是西辽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我局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生态立旗的重要抓手,为全旗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建设项目审批上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旗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受理,避免那些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类项目盲目立项,减少环境隐患。
二、确定节能降耗项目,落实节能减排目标。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源资能源消耗高的生产工艺,通过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二氧化硫排放减少9%、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8.5%、氨氮排放量减少8.5%。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so2和cod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大气和水环
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
三、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2011年完成了大板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规范保护区界标,并设立警示标识牌。2012年完成全旗8个苏木镇和一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提升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理力度,消除饮用水环境污染隐患,让农牧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上,制定了水源地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对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内的与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和关闭,逐步取缔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及乱搭乱建房屋和无证的餐饮店,保障了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
四、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对加强辖区内涉重企业诺尔盖铜矿、巨源矿业等矿山企业的环境污染隐患进行排查,针对重金属污染源特点和现状,推进有色金属矿山污染治理项目,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使涉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整体提升。二是开展全旗查处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建立污染源监测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环境质量公告。检查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障查干沐沦河水质断面化学需氧
量不高于100毫克/升、氨氮不高于15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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