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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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建设“两型”社会的总体部署和机关节能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机关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全市共有办公建筑面积56.9万m2,单位实际办公人数23883人,公务车辆923辆。2008年水耗量148.5万吨,比2007年下降8.5万吨,节约金额17万元;电耗量1652万度,比上年下降98万度,节约金额68万元;油耗量362万升,比上年下降10万升,节约金额60万元;办公耗材比上年节约金额27万元。四项累计节约金额168万元。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下降5.8%和5.3%。2008年全市报废高能耗车辆、更新车辆33台,清退封存车辆11台,更换节能灯具5298套,更换节水器具768套,实施节能改造工程38处。机关节能工作在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7月中旬,省政府办转发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节能工作方案》后,市领导批示,要求我局参照省里做法,开展机关节能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制订措施,全面推进机关节能工作。
1、召开全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会议,全面安排和部署市直机关节能工作。8月底,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动员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到会作了动员讲话,各区、街办和市直各单位分管机关的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全面启动。
2、制定了市直机关节能工作方案。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由我局起草的《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意义、目标和措施,对开展机关节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市直机关节能工作起到很好的宏观指导作用。
3、市直各单位积极响应。各单位结合实际,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健全机关用能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用能监管和考核奖惩为目标,制定机关节能工作方案,落实机关节能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机关节能管理,做到了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机关节能工作的领导,确保机关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完善建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工作责任。
1、成立了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领导挂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的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机关节能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机关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2、建立全市机关节能工作组织网络。全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单位积极行动,按照《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目前,全市101家单位,全部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管人员,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
3、明确了机关节能工作职责范围。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规定,明确了机关节能工作职责。一是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推进市直各单位节能工作和指导,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直各单位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科室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二是各区、葛店开发区、各街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关节能工作。三是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
能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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