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改革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全市召开这次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对于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与时俱进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刚才6个单位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近年来在干部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方面的做法和体会;邱岭梅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对学习贯彻《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了部署。希望大家根据各地实际,认真加以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江泽民总书记在“5·31”讲话中明确指出,“纵观全局,二十一世纪头一、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他要求“全党和全国上下要抓住机遇,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实现宏伟的奋斗目标,需要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体制,需要高素质的干部和人才队伍。今明年两年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党的干部队伍正处于一个整体性新老交替的重要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中央重新修订并颁布《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干部任用条例》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当今世界局势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已进入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崭新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江泽民同志站在世纪交替的历史高度,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也是新时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实践“三个代表”关键在于建设一支能够在新世纪担当重任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机制和健全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对于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干部任用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第一个全面、系统的党内法规,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重点就是要解决“选什么人、怎么选人”的问题。其精神实质,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拔任用自觉坚持条例、忠诚实践“三个代表”的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也是干部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为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又一批政治上坚定、能够抵御各种风险、驾驭复杂局面的高素质领导人才提供了制度保证。
(未完,全文共8254字,当前显示14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