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
敖汉旗人民政府
2012年3月5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旗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节能执行情况
在实施新建工程方面,自2007年开始,我旗所有在建工程全面执行50%的节能标准,2009年开始执行65%的节能标准。共新建工程20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16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41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图纸审查率、节能备案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100%。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按照自治区建设厅的统一标准实施50%的节能标准。我旗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从2009年开始,计划改造任务为10.8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1.2万平方米,改造资金839.18万元。经自治区能效检测监督总站检测合格,全部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财政主管部门验收,国家奖励资金、自治区补贴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工程款已结清。2011年计划改造任务5.5万平方米,改造资金1046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606万元,其余440万元由住户自筹。上级财政资金已到位498.51万元,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依据实施方案要求,我们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并依法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由于开工较晚,去年改造完成了窗户改造和外墙保温工程,外墙装饰、计量装臵安装等项目工程预计今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
2009年至2011年我旗共争取国家级可再生能源项目2项。一是敖汉旗华夏第一村地下温泉热泵梯级余热利用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2011年3月完工,总投资330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161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805万元。项目示范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设计节能标准为65%。采用深层地下热水与浅层地下水相结合的方式为建筑物冬季供暖、夏季制冷。冬季深水井提取69度热水利用一次板式换热器臵换热能直接为度假区各类建筑供暖,地下热水降至50度后用于用户端洗浴。地下水源热泵系统于2010年11月运行,室内温度达到18度以上,并能满足30万平方米的采暖面积。2011年6月13日经自治区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验收。2011年6月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评估检测,每个取暖期可节约标煤2601吨,减少二氧化碳排量5863吨/取暖期,减少二氧化硫排量48吨/取暖期,减少粉尘排量24吨/取暖期,节约费用185万元/取暖期。二是敖汉旗华夏第一村温泉度假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497.52万元,国家批准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总补助资金1740万元,首期拨付1218万元,现已拨付到位。该项目是在度假区酒店和公寓屋顶安装太阳能组件,采用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方式。太阳能电池组件为建筑物供电,可用建筑屋面25885平方米,项目总装机容量1449.93kw,年发电量205.93万kwh,采用并网式光伏发电系统。现在已达到总装容量1054.2kw。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建筑节能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落实,我旗设立了建筑节能供热管理办公室,隶属旗住建局,专门负责建筑节能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工程验收等工作。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成立了既有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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