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为充分调动各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减少能源消耗,增加公司收益,特设立节能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节能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支持范围。节能奖励资金用于节能改造项目,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三、支持条件。申请节能奖励资金的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提出项目单位自行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行投入使用的全部投资;
(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吨标准煤以下、10吨标准煤以上(含);
(三)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四、支持方式。节能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节能项目的相关支出。
五、奖励标准。节能奖励标准为300元/吨标准煤。
六、资金申请和拨付。项目完工后,向企管部节能办提出节能奖励资金申请。
七、企管部节能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项目年节能量。
八、企管部节能办根据审核结果,及奖励资金报财务部拨付给节能项目单位,并在季后10日内填制《节能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季度统计表》。
九、监督管理及处罚。节能办加强对节能项目和节能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节能资金安全有效。
十、单位对节能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除追缴扣回节能奖励资金外,并视情给予500-10000元的处罚。
十一、节能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申报范工您好,
经与委里领导再次沟通,日感时间比较紧迫,建议我们项目尽快做好前期的文件准备工作,环资司很快会针对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出文。
目前我们已经全面的梳理了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申报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和内容,同时也获取了相关的案例申报资料,这些将为后续项目的顺畅执行提供积累。
1.关于内容和时间
关于该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时间估算我们通过测算后,发个计划给您:总体来说,时间紧迫,工作内容较多。
(1)建议尽快启动,同时也为后续在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后争取时间,我们会结合项目情况及时与委里沟通,可以根据需要再进行适度的调整等。
(2)请范工能提供今年(已完工、正在执行、将上马)的节能技改相关项目内容,以及明年计划的节能技改相关项目,同时附上各个项目的预计节能效果。这些方便我们团队尽早的了解项目的背景情况,同时也有针对性的与专家和委里同志进行沟通。
(3)我们近期(预计15日内)会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先期进行一次项目调研和现场踏勘。
2.关于商务
(1)我们做此类资金申报的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借助公司的资质编制相关必须的文本申报文件,另一方面我们也会借助公司充分的社会资源,促成项目申请资金的批准。
(2)一般情况下,取费模式为:60万元+10%-20%的申报资金的奖励
(3)结合以往项目经验和淮浙煤电项目的具体情况,各种材料和流程走程序需要越5个月时间,由于时间较为紧迫,这个时间或许都会错过国家发改委申报要求。如果招标,经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开标到评价、质疑和公布,再到签订合同估计需要至少1.5个月,时间上就不够今年申报截止日的。
(4)我们建议一:合同金额按“60万元+10%-20%申报资金奖励”,通过变通方式,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建议二:如果公司招标制度和体制约束,我们可以进行合同分拆:
纯文本编制类即“可研+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签订一个合同30万元。协助项目资金申请文件组织、答辩、委里沟通调整,评审机构对接、公关等,签订一个合同,金额按“30万元+10%-20%申报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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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