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定
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有权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二、公共机构在对建筑实施建设、维修等改造前,要向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提出申请,并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节能评估和审查,通过评审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公共机构在实施建筑建设、维修等改造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关于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第二篇:节能评估审查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香蜜湖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批
复
福州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委托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编号:zjr2014001)及有关材料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实施意见》(闽发改投资„2011‟1305号)及张挺、邓安妮、李兆燕等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报告表引用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适用准确,节能评估表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二、项目设备选型合理、可靠,节能评估报告表提出的节能措施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下一步应继续优化设计和设备选型,项目建成后要加强项目调度管理,进一步降低能耗。
三、项目消耗能源和耗能工质种类为电力、新水、天然气。年总耗电量431.58万千瓦时,年耗水量57.29万吨,年耗天然气16.77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783.15吨,能源消耗总量基本反映项目实际,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计算基本合理。
四、你司应严格执行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相关内容,项目用能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应向我局申请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1月26日
第三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常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
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15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第23条;
3、《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第24条;
4、《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5、《国家发改委关于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号);
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对象
1、年综合用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或年综合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含500万千瓦时)或石油年消费量1000吨以上(含1000吨)或天然气年消费量100万立方米(含100万立方米)的项目编写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与3000吨标准煤之间(含1000吨)或年综合用电在200万千瓦时与500万千瓦时之间(含200万千瓦时)或石油年消费量在500吨与1000吨之间(含500吨)或天然气年消费量在50万立方米与100万立方米之间(含50万立方米)的项目编写节能评估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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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