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了规范新闻出版管理和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反商业贿赂良好氛围,我局面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反商业贿赂的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能;
三、坚持廉洁执法,不接受执法对象的吃请或借执法便利索取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好处;
四、坚持规范执法,不滥用自由裁量,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改变罚款标准、非法牟利;
五、公开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提高办事效率,不私下运作、故意拖延办结时间;
六、不在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中违规操作,搞不正当交易,谋取不当利益。
县新闻出版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遵守上述承诺事项,接受社会和各方面监督,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地址:阜宁县园林路12号
邮编:224400
传真:87212527
监督电话:87229896
举报邮箱:fnwhj2527@163.com
第二篇: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反商业贿赂协议
学校: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在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示范校建设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精神,结合示范校工作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闵行区教育局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教师不得参与乙方协议的项目工作中。甲方不得收取乙方任何形式报酬。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收取乙方给予的劳务费以及礼金、有价证券等钱物、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宴请活动。
(未完,全文共2424字,当前显示7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