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校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和“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节能减排的指导思想
节能减排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事关学校的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学校不仅承担着节能减排的责任,更肩负着教育下一代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培养良好节能环保习惯的重任,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以实际行动创建节约型校园。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减排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
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四条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人员,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小分工、大合作”的原则,实行层层责任制,建立人、职、权、责相统一的工作机制,落实详细职责,切实抓好学校节能减排工作。
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目标;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减排综合目标测定、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系、部的年度节能减排综合指标考核工作;制定和完善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减排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
第五条认真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积极建设节约型学校,认真贯彻有关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文件精神,加强学校节约管理,在用水、用电、教学设施使用等方面制定系统、规范的制度,从每个环节实现节能减排。
各系、部、处室要提高节能减排意识,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抓好采暖、空调、照明系统及办公设备节能减排,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节能减排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1、加强用电管理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冬季最低温度0℃、夏季最高气温32℃的情况下开启空调,并且夏天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并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定期清洗空调系统的风机盘管、滤网等装置,提高空调能效。
(2)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设备要随用随开或设置自动节能状态,减小和避免电器设备处于长时间待机状态,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3)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少开灯,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2、加强用水管理
(1)强化节水意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现象,节约每一滴水。
(2)强化用水管理。切实控制每个阀门、水龙头的流水量,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杜绝长流水。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水资源的消耗量。
3、加强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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