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转变年承诺书
“作风转变年”活动承诺书
按照市委“四个年”和创新社会管理活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开展好“作风转变年”活动,机关干部作出以下承诺,请大家监督,监督电话:6226831。
一、坚决响应,自觉整改。认真学习“作风转变年”相关文件,落实市委“四个年”及创新社会管理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自觉查找,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主动转变思想工作作风,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崭新的工作状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二、落实制度,提高效率。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做到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公开、公平、公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不迟到、早退,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三、优化服务,提升形象。对来机关和服务窗口办事、来访的群众,做到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茶水,一个满意。坚决推行首问责任制,杜绝冷硬横推,进一步提高部门和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四、遵守纪律,增强执行。坚决完成局党组及各级领导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用心想事、用力干事。说了就做,定了就干,干就干好。
五、开拓进取,勇创一流。自觉克服慵懒散软,认真落实服务群众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八件实事”,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努力在服务“一三五八”发展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稳定、创新社会管理中做出更大贡献,使各项业务工作走在前列。
承诺人: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作风转变承诺书作风转变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转变,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办事,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的规定,自觉遵守学校“作风转变年“十要十不”的规定,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政绩观,绝不以考试成绩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因分数优劣而区别对待学生。
3、不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等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补课。
4、不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介绍生源或直接参与办班讲课。
(未完,全文共2727字,当前显示8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