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条文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00到20000元罚款
2、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建议处罚
两倍罚款。过期医疗器械罚款2000元
3、劣药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两倍罚款
4、假药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销售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四倍罚款
5、无证经营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取缔当事人无证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处以违法经营的
取缔当事人无证经营。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
6、超范围经营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三倍罚款
7、未凭医师处方
违反了《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两倍罚款
8、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做健康体检,、
违反了《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建议处罚如下: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9、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四倍罚款
第二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现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7人,药学及相关专业15人。全县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对人615家,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91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96处;药包材生产企业3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00余户,保健品150户,化妆品800余户。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和省、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工作的要求,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队伍建设作为立局之本,以提高综合素质为主要目标,本着一要监督好,二要服务好,三要支持好食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建立团结有为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流队伍、树立一流行风、创造一流业绩,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强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行风建设促进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全程监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提升监管文化、对外宣传、基本建设等工作。今年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将整个工作分成五条线,分别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一是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三是探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五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以来受奖励情况:
1、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
2、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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