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地例会会仪纪要12范文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
理
例
会
(十三)
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项目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工程会议纪要
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审判庭项目
第十三次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4年3月7日16:30
地点:工地会议室
主持人:总监王庆一
参加会议人员:详见会议人员签到表
会议主题:第十三次监理例会
一、施工单位:
1、汇报春节前后现场进度情况:施工人员基本到齐,
二、三层墙体砌筑基本完成。
2、二次结构施工将在3月26日完工。
3、屋面找平在3月8日完工。
4、下一步将要进场的防水、保温及水电材料进行送检。
5、在3月28日前整理资料,争取28日进行主体验收。
6、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工作,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无小事,必须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二、监理公司:
1、施工所用的混凝土砂浆从外架进入严格意义上是明令禁止的,考虑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可以从外架进入,但必须加强安全监督;
2、防水及保温岩棉板材料必须资料齐全,复验合格才可施工;
3、现场存在部分工人不戴安全帽现象,现要求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4、运输物料的井架必须专人负责操作,并将操作人员资质上报监理部,禁止非操作人员开动。
5、消防资质上报监理部。
三、建设单位:
1、朱院长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工地的业主代表,今后现场工作将由符主任,曹工负责。
3、尽快与材料商签订合同,确定材料、品牌、价格等事宜
4、施工方与监理单位在现场要积极沟通相互协调,将工地管理的井然有序,确保项目圆满完工
5、对于监理提出的安全问题要重视,加强现场的安全工作。
记录整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蚌埠市龙子湖法院项目监理部
2014年3月7日星期五
抄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
抄送: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公司说明:收件单位如对以上记录有异议,须在收件后二天内书面通知记录单位修正,否则
视为默认。
第二篇:第一次工地会仪纪要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2008年3月1日上午在水务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王福余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和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会议的议程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1、建设单位:泰兴市水务局王福余、朱雪林、钱斌、周震东
2、施工单位:江苏神龙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徐彬、蔡勇、蔡吉亮
3、监理单位:泰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何预祥
现场监理:殷友
二、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1、我单位与泰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公司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派驻第十项目监理部负责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我单位同意监理公司认命何预祥同志担任该项目总监,负责处理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宜。
三、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及施工要求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单位可进场施工。
四、承包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江苏神龙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临时设施已搭设,项目部管理人员基本到位,主要材料正在进场。
五、业主和总监对施工单位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业主朱雪林:
1、严格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方案后要报监理审批。
2、质量管理人员要到位,建设方与监理要督促,要落实签到簿,质检员、管理人员不到位会给工程造成麻烦,项目经理变更必须打报告报业主批准,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要到场。
3、明确标准、规范施工,按工序组织质量报验,按标准组织验收,监理一定要按标准,工序质量验收、控制,按要求做好工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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