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现状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县城管执法大队认真落实繁查违办〔2008〕6号文件精神,在县规划局和繁阳镇的配合下,分两个调查小组,于10月18—25日对县城建成区内的9个社区及位于城郊结合部的繁阳镇铁门村、铁塔村、城西村、华阳村和峨山镇凤形村的违法建设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是在去年“大拆违”调查摸底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查活动中,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县规划局负责新增违法建设的认定,繁阳镇及相关村、社区负责提供原始资料和带路到现场核实。在去年的“大拆违”调查摸底中,已认定县城建成区内共有违法建筑1409户、34966.73㎡。此次调查确认种类违法建设1673户、46293.54㎡,具体情况如下:
1、符合必拆条件且已依法拆除的违法建设150户、3281.04㎡;
2、当时已按规定签订《承诺书》的违法建设936户、18887.46㎡;
3、当时未签订《承诺书》的违法建设369户、7471.59㎡;
4、去年“大拆违”后恢复重建18户、493.31㎡;
5、因精神病、户主长年外出等原因难以操作的违法建设35户、5362.7㎡;
6、在逐户排查过程中共发现去年“大拆违”后新增违建165户、10797.52㎡(详见附后调查表)。
二、目前违建形势分析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去年我县“大拆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查违治违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各镇工作重心的转移,对违法建设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均有所懈怠,加之少数群众受利益的驱动,争相兴建违法建设,导致违法建设现象在局部地区有所抬头。主要表现为:
1、各镇贯彻执行县政府《办法》不力。县政府于今年5月22日出台了《繁昌县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的管理工作。但从实施情况来看,各镇镇、村,特别是繁阳镇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动员未跟上、工作措施不得力等问题,有违不报、见违不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村干部公然为违建户说情开脱、打掩护,有的甚至阻挠执法人员调查经举报或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导致违法建设在局部地区有抬头,特别是县城规划区和繁阳镇辖区内新建、恢复重建现象较多。
2、去年调查摸底有空白。在去年“大拆违”活动中,界定违法建设的主要依据是2000年航拍图,而城东社区、龙亭社区的部分地块在2000年后进行了拆迁改造,致使去年“大拆违”对照航拍图调查时没有被认定出来。另外,铁塔村在此次调查是没有提供出东门组的违法建设资料,也没有上报过一例必拆类的违法建设,致使该区域违建信息出现“盲区”。而实际上,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已排查出21户、889㎡的违法建筑,但是在排查时因村干
部配合不到位,有的违法建设单独靠大队难以认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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