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体系为法律援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最终定稿]
第一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体系为法律援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体系为法律援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怀柔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案例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能不能把好事办好援助案件的质量是关键。
目前,怀柔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为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于律师而言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远远低于律师事务所承接的案源,因此律师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与援助案件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受利益的趋势,一些律师责任心不强,就会导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下降,让授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最有利的保障。对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而言,影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往往是自身的执业水平,由于办案经验缺乏,理论水平不高,致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针对以上情况,怀柔区司法局经过多年探索和研究,建立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体系,紧紧抓住援助质量这一生命线。
一、健全规范,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建立了统一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案规程、服务标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从制度进行了规范。在组织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坚持法律援助“四统一”原则,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批准和统一监督,规范了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审查、质量回访和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办理规程,对会见当事人笔录、阅卷笔录、证据分析材料、代理或辩护词、结案报告等文书格式和要素内容作了统一要求,保证了法律援助行为的规范性。
二、注重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我区始终把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素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每季度组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培训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聘请国内知名教授或律师授课,就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办案技巧;二是邀请知名律师“会诊”,就我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对受理的疑难、复杂、专业性较强或者社会反响较大的援助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由授课人进行专业点评。针对我区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时间短、理论水平不高、办案数量不多、办案经验不足的现状,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实行了“以老带新”制度:一方面,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区法律援助大厅进行轮训,旁听律师解答群众咨询、办理援助案件,“面对面”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另一方面,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协助办案制度,即:在指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指派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律师助理,全程参与援助案件办理,使法律工作者在办案过程中向律师学习办案技巧和办案经验,提升自身办案水平。一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轮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建立法律援助监督机制,对法律援助办案全程实施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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