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租期租,营改增退税主体不同(修改)
第一篇:程租期租,营改增退税主体不同(修改)(共)程租期租,营改增退税有新规
杨晓晖
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与同期作废的财税〔2013〕37号相比较,变化较多。例如关于轮船运输公司的退税主体规定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根据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附件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而在原来根据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中附件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三条是这样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期租、程租和湿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零税率。
盛晖轮船公司是一家从事国内沿海和国际航运的运输公司,目前拥有船只20多艘,公司的业务包括: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业务;程租业务;期租业务等等。2013年8月,公司经营的国际运输业务200万元,另外采用期租方式出租一艘船给星明公司,星明公司是一家生产灯具的外商独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船租期一年,星明公司运用该船开展了国内运输业务和国际运输业务,其中期租船的国际运输业务金额为50万元。盛晖公司还有一笔程租业务,和晨际公司签订程租协议,晨际公司是一家货代公司,营改增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船为晨际公司运输货物到澳大利亚,收取租赁费用10万元。对于这三笔国际运输业务,盛晖轮船公司适用何种税率呢。如果是零税率,究竟是由谁来退税呢。(国际运输业务的退税率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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