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集五篇]
第一篇: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茶园创建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茶叶)局:
为了全面促进茶叶产业科学发展,农业部决定今明两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标准
茶园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全国标准茶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农办
农〔2009〕103号)要求和农业部在江西婺源召开的标准茶园创建启动仪式会
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标准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指
导全省标准茶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方案要求,尽快制定标准茶园建设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建立标准茶
园建设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11月30日之
前报省果品办公室(经作站)。联系人:曾维超,027-87668785;地址:武汉
市武珞路519号,430070;
电子信箱。zengweichao@126.com。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湖北省标准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提升茶叶产业的综合素质和生产能力,农业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开
展标准茶园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农办农〔2009〕103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
发《全国标准茶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标
准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优势区域发展战略,稳定种植面积,通过集约项
目、集中技术、集中投入,切实提高茶园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规模化种植和产
业化经营,全面提升茶叶综合生产和产业竞争能力。
二、目标任务
在全省15茶叶主产县(市、区)开展标准茶园创建活动(具体名额见附表
1)。标准茶园要求达到树势健壮、树冠结构合理,覆盖度在80%以上,产量基
本稳定,名优茶干毛茶亩产量20kg以上,或大宗茶干毛茶亩产量150kg以上,具有标准化、清洁化加工条件,茶叶产品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实行
品牌销售,产值和效益较高。
三、基本要求
1、区位要求。标准茶园要求在主产县市的核心产茶地区,交通便利。
2、立地和加工条件。产地环境条件必须符合《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ny5020-2001)的要求。茶园远离城市工业区、城镇居民生活区以及公路等交通要道,确保周围无污染源,避免污染。园地应背风向阳,地势为平地或缓坡,坡度在25°以下,最好选在5~15°,在15~25°的须建立等高梯级园地。土质以沙壤土为好,要求ph值4.5~5.5,有效土层厚度1米以上,土质疏松、肥沃、通透性好,有机质含量在1%以上。茶园规划科学,道路、防风林、排灌水沟渠等基础设施完备,便于作业和运输;水土保持良好,水源充足;水、电配备完善且布局合理,具有节水灌溉设施茶园优先考虑。有配套茶叶初制加工厂,且厂房布局合理,车间加工设备配套齐全,能满足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的要求,获得qs认证。
3、茶园规模。要求标准茶园相对集中连片,规模1000亩以上。
4、品种与技术。标准茶园内茶树品种必须是国家或省级认定的无性系良种。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规程》(ny5018-2001)和《无公害食品茶叶加工技术规程》(ny5019-2001)的要求,进行施肥、耕作、修剪、采摘和病虫害防治,建立完善的茶园农事活动档案记录及茶园投入品登记制度,采用标准化加工工艺,实施清洁化加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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