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对接省“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行动计划在我区全面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浙江省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转发给你们,并就实施行动计划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创新”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实施好“六大行动计划”,对于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区级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快我区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有效载体,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各项措施的落实。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是政府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牢固确立责任意识,认真对照各项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在年底前制定我区相应的行动计划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要进一步明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责任,每项行动计划由一位区政府领导牵头负责,一个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并明确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工作责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并把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每项任务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三、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试点区工作。根据省政府安排,我区拟被列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试点区。要以此为契机,全力抓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试点的各项工作,切实改善我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试点取得成果,为全省提供经验。为此,各责任部门要在制定规划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谋划和包装一批项目,主动对接省级相关部门,争取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上取得突破,以项目推进落实推动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领导,确保“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到位。区政府建立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由蔡晓春区长负总责,区政府相关领导具体牵头抓好各项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全力抓好涉及本部门的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强化督查和考核。从2009年开始,各责任部门每个季度都要将本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送到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后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和问责制,对各部门组织实施行动计划情况实行绩效考评,对工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
[2008]45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
[2008]46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
[2008]47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
[2008]48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
[2008]51号)
(未完,全文共10118字,当前显示14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