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申请报告
贵阳地税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3年10月31日,我公司会计给客户开出一张地税技术服务发票,开票金额59300元,共交贵局税费合计3380.1元(其中营业税2965元,城市建设税207.55元,教育费附加88.95元,营业税附征59.3元,其它专项59.3元),发票开出后,客户根据合同要求坚决不同意接收按地税技术服务开出的发票,要求我公司按国税产品销售类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出。
为了满足客户要求,收回资金,我公司在12月份按客户要求重新开出该项产品增值税发票,已上缴经开区国税局增值税,使本项业务发生重复缴税现象。
由于贵阳经开区国税局在2013年10月18日已给我公司下发新的税务登记证,将本公司营业税转为“营改增”增值税征收,故本公司今后将不再产业营业税种。
因此特向贵局申请退回已缴纳该笔业务的2965元营业税。其它附加税种共计415.1元在后期税收业务中抵扣。
敬请贵局解决支持并批准为盼。
贵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8日
第二篇:申请退税报告申请退税报告
**市地方税务局**分局:
我公司******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为:******,经营范围:****;房屋租赁,房屋清洗,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物业管理,水电安装;管道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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