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富民强省中的带动作用
一、加大改革力度,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的突破
从近几年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实践来看,凡是注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龙头企业,活力都很大,后劲也很足,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反之,企业发展就不会快,甚至陷入困境。
(一)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一要加快大中型龙头企业的改革步伐。凡是没有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大而盈”、“大而亏”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加快改革进度。经济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要着力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法人参股、职工购股、外资嫁接、公开出售、上市融资等方式实施整体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债务沉重的企业,可以在落实好金融债务的前提下进行分块改制,采取“联大靠强”、“引外靠优”、“由大变小”、“建新租旧”以及破产、拍卖、兼并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列入省考核的140家龙头企业必须在今年内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要调整龙头企业的股权结构,鼓励企业经营者持大股和企业法人持大股。要处理好集体、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调动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二要深化中小企业改革。加快对产权不规范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二次改革”,鼓励和引导其向规范的公司制企业或合伙、独资企业转化。资本结构过于分散的企业,要通过合法程序推进股权流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经营层持股比例。龙头企业一般不要求国有、集体资本占控股地位。已经改制但国有、集体资产仍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要进一步调整股权结构,把国有、集体股的比重降下来。三要加快推进资本经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因地制宜,宜大则大,宜专则专,加强资产重组与资本经营。我省近年来龙头企业的上市工作进展缓慢,到目前为止龙头企业上市的只有3家。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目前已形成了一批具有上市实力和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全省龙头企业的上市规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龙头企业上市。对资产优质、经营良好的企业,应积极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改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使改制过程变为创造上市条件的过程,争取早日上市。
(二)进一步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要各司其职,规范运作。二是加快形成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机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三是深化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结合改制,全面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职工工资分配形式。四是加快企业管理创新的步伐。小企业要按照“先进、准确、齐全、配套、接轨”的原则,对照标准,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大中型企业要建立和健全质量、营销、财务、现场、安全等专项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专项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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