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二0一0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201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文明委的直接指导下,我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抓创建文明单位这条线,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健全活动机制,丰富活动载体,拓宽活动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有效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全面进步,进一步保障了我县人民的用药安全,促进了我县医药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素质
1、加强教育,构筑思想防线。一是进行宗旨教育,使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二是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依法行政培训及法律讲座。定期组织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药品管理法》等药事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开展“情”与“法”以及“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己”的大讨论,引导执法人员树立并坚定法大于情、法重于情、执法为民的观念,自觉做到公私分明、不殉私情;四是抓正面典型教育。开展向药监卫士高志全及郑培民、任长霞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以其先进事迹鼓舞、激励全体执法人员排除思想障碍,摈
弃个人私念,以大局为重,秉公执法,在局中形成学习先进、积极向上的氛围;五是开展警示教育,以原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周航、韩白石、毕可展典型案例及本地区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并进行自查自纠,廉政防范教育面达100%。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在经费紧张、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抽出经费选派人手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学习《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件组织讨论;同时还不定期地把法院的法官请进门,在我局开设法律讲座,提高我局人员法律素质;把对外交流学习作为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走出去”学习参观和研讨交流,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通过与兄弟单位的对比,寻找差距,发现自身不足,借他人之长,补己之短。
二、制度把关,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回避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主动回避与自己亲戚或朋友有关的案件,对于不主动回避的强制其回避,并给予批评、警告;二是以错案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了办案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登记制度、季度案件复查制和年底执法大检查制度等内部制约机制;三是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担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建立管理相对人对药监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信息反馈制度,同时对外公布执法投诉电话,请管理相对人如实反映执法人员的廉政勤政
情况,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对涉及药品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合议、处罚等环节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药品行政处罚监督程序》的规定执行。引进推广案件“十审”制度,对每个案卷执法主体、处罚对象、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案件定性、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执法程序、行政权限、文书书写一一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我局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药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宣教结合,营造药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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