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的通知
粤人社发[2009]58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58号)精神,现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简称《范本》)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使用《范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本》用于为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提供指导和示范。
二、自2010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使用本通知印发的《范本》。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通知》(粤人发〔2002〕128号)印发的《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式)》停止使用。
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签订的《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合同聘用期内继续有效,续聘时按照《范本》签订聘用合同。
四、各事业单位在使用《范本》过程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范本》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平等协商,依法补充签订聘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范本》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default.asp)下载使用。各事业单位在使用《范本》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吴元东,联系电话:83545405。附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合同编号
浙江省人事厅制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未完,全文共18072字,当前显示14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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