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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受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小编整理]

第一篇:关于印发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受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受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9浏览次数:322保护视力色: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受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文号苏人社发〔2012〕298号

颁布日期2012-07-19

是否有效是

文件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指导和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省厅组织制定了《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受理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导服务,引导企业通过采取减少工作时间、适当降低工资等积极的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裁员。确需裁员的,应当指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充分考虑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稳妥裁员方案,合理把握分流方式,加大安置帮扶力度,依法规范裁员行为。要根据工作流程、管理文书、服务指引和工作台账“四统一”的要求,通过集中管理、数据上传和标准对接,规范业务操作手续,逐步形成适应工作要求的经办体系和经办力量。省厅发布的工作流程为参照使用的范本,各地可结合实际,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对流程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经办业务数据库,密切关注企业裁减人员情况的新变化,提高统计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政策措施的有效性。

二、各地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明确不同阶段序时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拿出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和管理手段,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时序进度方面,今年8月底前,各市要对照省厅下发的工作规范,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0月底前,各省辖市将工作规范的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年底前,各县(市、区)将工作规范的要求全部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实施,提前到位。省厅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检查督促,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三、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事务网上公开运行的要求,尽快将相关工作流程和办理文书样式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并在相关手续经办完毕后,及时公布企业裁减人员受理书或企业裁减人员行政建议书等经办结果,便于服务对象的申请、办理和查询。从11月开始,各省辖市应做到逐月在网上公布办理结果。到今年底,各县(市、区)应做到逐月在网上公布办理结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第二篇:关于用人单位报告裁减人员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用人单位报告裁减人员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05-06武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劳社〔2009〕52号湖北省武汉市

各区劳动(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控股公司(企业集团):为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报告裁减人员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社发[2009]2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用人单位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在实施裁减人员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裁减人员原因、拟裁减岗位及人员数量、实施裁减人员的时间、经济补偿办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二)制定裁减人员方案;

(三)在实施裁减人员前十五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书面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四)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后,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未完,全文共8030字,当前显示14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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