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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探索与尝试

近年来,宁波市以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为纲,积极推动政府效能建设,打造透明服务型政府,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问题提出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后,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率先建立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减少审批、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强化服务上取得重要进展。此后,又推出以审批与监管相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建立批管分离体制,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得以强化、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但是,行政审批领域内部条块隔阂、政策法规脱节、审批标准不够细化、条件互为前置,审批过程中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衔接不连贯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的科学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应运而生。

通俗地讲,所谓行政审批标准化就是制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许可(准入)标准,政府各部门把“抽屉”、“口袋”、“脑袋”里的标准与要求放到桌面上,形成统一标准和流程图。具体是指,把准入资格条件格式化,把审批要求、前置条件罗列清楚,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解释说明。涉及多家单位审批的,按照简化、优化、协调、统一

原则,把各单位的政策、口径、标准统一起来,变为政府内部工作程序,指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联合审批,申请人只要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的步骤要求办理,就一定能通过审批。

二、目标定位

宁波市坚持服务为本、便利为要、创新为途、合力为重四项改革原则,逐步达到四个目标:一是精简审批项目;二是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能;三是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规范又便利的公平公正投资创业和市场准入环境;四是完善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实现阳光行政、透明行政、廉洁行政。

三、改革重点

2010年5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一年多来,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限制权力寻租,编制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标准化的核心之一在于限制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市和县(市、区)政府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定,认真梳理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具体要求,编写规则和样本;协调各业务部门统筹编制工作,及时做好编制过

程中具体指导工作;组织全市审管系统力量进行基础性审核,剔除冗余、低效、不符合发展要求的条件和环节,制订简便规范的具体审批标准。

(二)规范权力行使,建立健全试点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及运作机制。凡依法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确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原则,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过程透明化。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餐饮、文化娱乐、修理、金属制品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宾馆和洗浴等七类关系民生的热点行业进行试点,构建最优化的联合审批运作流程和机制,为相对人提供行业准入所涉部门的各种基本要求,包括行业准入的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城市管理、环保、消防等一揽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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