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关于城市空间环境和建筑景观规划的暂行规定
《街道环境整治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
渝规发〔2010〕33号
各处室、分局,各局属事业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规划设计在全市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导作用,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明显提升城市风貌品质,现将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的《街道环境整治规划设计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局建管处。
本次城市主要街道建筑外立面和街道环境整治是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城市改造和提档升级的难得机遇,工作量大、任务面广,设计要求高,各分局、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要落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与责任人员的责任,狠抓落实;要主动配合区政府,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协助组织编制主要街道环境整治规划,配合制定整治实施方案;要聘请专家负责把关,对主要街道环境整治规划和建筑外立面整治设计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深化完善;规划和设计方案要在三月份内完成,实施过程要进行跟踪管理,加强服务指导,实施水平和质量要纳入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街道环境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街道建筑品质和容貌环境反映城市规划和发展的水平,街道两侧建筑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是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展现现代化城市面貌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市街道景观主要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①各种街道架空线网杂乱无章;②建筑外挂空调机布置凌乱无序;③建筑阳台、雨蓬、安全护栏混乱;④建筑设计水平较低、缺乏特色,建筑面貌凌乱、缺乏整体感;⑤沿街建筑色彩杂乱,随意性较大,不够统一协调;⑥建筑材料粗糙,品质低劣等;⑦建筑物上广告牌匾、店面招牌、灯箱等杂乱,不够美观,破旧污损严重;⑧商亭、报亭、办公亭占道,绿化花台占道严重;⑨街道绿化植物种类杂乱、缺乏整体感,行道树低矮;⑩街道路缘石过高,通行不方便;公共厕所、街路标牌、交通指示牌少且质量不高。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配合各区做好主要街道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全面研究、全局考虑、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的原则,针对以上的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适用范围。包括市、区两级确定的主要街道和街区、人流较为集中的广场、公园、车站、机场、码头、商业街区等城市重要节点、传统风貌街区、滨江路等。
整治重点为建筑、人行道、绿化景观、街道空间环境、街道设施、管线、广告牌匾、店面招牌等涉及上述10类问题的内容。
二、工作原则与方式
l.坚持深入调研、查找问题,打好规划设计方案基础的工作原则。
结合重庆的自然环境特点和历史文化传统,重塑重庆建筑风格和传统文化特色,塑造整洁美观的街道环境。全面调研,找准存在问题并进行深入研究。开展专家评审,先行作好规划设计方案。先设计后施工,又好又快地实施街道环境整治。
2.系统编制街道环境整治规划方案。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环境整治工程都要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对建筑、店面招牌、街道、管线、绿化、小品、广告等做出统一安排和设计。
3.明确风格要求,高水平做好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要针对不同类别的建筑,对屋顶、墙身和基座一并设计,体现完整性。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和建筑群,要按照重庆风格、灰色主调和恰当的材质,在风格、色彩和材质上协调统一,形成特色明显、具有重庆地域文化和大都市内涵的标志性建筑群。
三、规划设计导则
(一)建筑外立面整治设计
l.对修建年限不长,质量好、体量较大、外观不错的建筑整治,采用清洗和清理的方式,对建筑立面进行整理;对结构质量良好、体量大但外观陈旧的建筑,采用更新屋顶构架、墙身材质、门窗等方式进行整治;对质量较差、体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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