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命名表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
民发„2009‟143号
近些年来,各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提高居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深入持久发展,民政部决定:命名北京市西城区等188个城区(市)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等253个街道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永善社区等500个社区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此次命名表彰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各地以受命名表彰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附件: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民政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
广东省
广州市越秀区深圳市福田区珠海市香洲区惠州市惠城区江门市蓬江区佛山市禅城区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罗湖区广州市荔湾区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广东省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街道都府社区
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龙腾社区
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道广重社区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桃源社区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广氮社区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南湖半岛社区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骏威社区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康裕社区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南沙社区
从化市街口街道凤仪社区
增城市荔城街道沿江社区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社区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四季花城社区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社区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碧霞社区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新和社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幸福社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中区社区韶关市武江区新华街道惠民西社区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丰源社区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街道鸿都社区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东湖社区东莞市莞城街道市桥社区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
江门市蓬江区仓后街道范罗岗社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北门社区阳江市江城区东城街道金湾社区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录溪社区茂名市茂南区站前街道高凉南社区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柳园社区肇庆市端州区城北街道星荷社区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光明社区潮州市湘桥区西新街道新桥社区揭阳市榕城区中山街道永革社区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河口社区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金海社区3
第二篇:民政部关于命名表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发〔2009〕143号)【发布单位】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发〔2009〕143号【发布日期】
2009-10-12【生效日期】
2009-10-1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命名表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
(民发〔2009〕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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