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明关于请求追究大理石厂责任的报告
事由:请求追究大理石加工厂造成我父亲死亡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
尊敬的衡阳市安监局、珠晖区安监局领导:
我叫许小明,是衡南县洪山镇新境村立新组村民。我父亲许太年于2014年5月14日早晨一人从衡阳市四方粮站出发去东阳渡菜市场买菜,走过东外环线,来到对面一家大理石加工厂内准备跟他平常要好的一位大叔一起去买菜。就在这时(大约7时左右),场内有辆运石车,司机在倒车时将我父亲碾压而死亡。由于家属和亲属不在场,并且我们不是当地人,因此具体情况不很了解。我们是在事发后两个多钟头后才赶到。我们赶到后,人已被送到169医院太平间。为此,我恳请领导们帮我追究这个大理石厂的事故责任,对我们家属给予经济赔偿。
万分感谢。为盼。
致礼。
许小明敬呈
2014年5月18日
第二篇:请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控诉报告43再次请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控诉报告
从这起打架案看衡山公安的腐败
控告人。颜冬祥、颜春庚、颜秋生、颜大川。
被控告人。成吉华、阳海宝(保)、阳焱生、阳其香、阳云生等60多人。
一、控告案情发生的由来:
衡山县永和乡双港村一组是大源渡库区地段,一直以来缺地少田,县移民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特意在我组部分地区进行抬田造福百姓。2006年我组地霸成丁生(原村书记)与成吉华为了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决定以抬田不能耕种为由向县移民局提出敲诈要求,并煽动群众告状。一向遵纪守法的颜冬祥对于这种行为看不惯并带头撤诉,并造成了2万多元的诉讼费用,成丁生与成吉华等人将所有的怨气发泄到我们这些坚持正义的群众身上。2008年上半年我村修乡村公路需要通过成吉华家强占的一块菜地,而事实上,自1994的年以来成家强占我家自留地搞养殖业,与我家有过多少次的争执都没结果。后来我家又找成吉华之父成青山协商解决修路用地事情,由于成家蓄意报复不仅不同意反而激化矛盾。2008年农历12月21日成家将我家一棵30多年的油籽树擅自砍掉,企图挑起祸端。我家采取忍让的态度并将此事向乡、村反映请求处理。2009年农历4月29日,成吉华又强占我家20多平方米自留地做禾坪,在一时气愤之下我家砍了成家几株小树,事后乡、村两级介入并定于2009年8月6日进行处理,并不准双方再出矛盾。由于成吉华家本身理亏,处理之后,又不便于打击报复我们,所以他一方面答应8月6号回家参与处理,另一方面又提前两天回家,在
其姐成枣英(衡东霞流高兴湾人)家纠集了以阳海保为首的社会街痞,于8月5日突袭我们。事后我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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