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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对危房改造的责任追究透析[小编整理]

第一篇:城市化进程中对危房改造的责任追究透析摘要:探寻针对浙江奉化塌楼事件的责任追究路径可对类似的危房整治行动提供一些借鉴。城市化进程中的危房事件由多种原因造成,主要原因是非人的城市化、政府监管缺失、建筑承包方缺乏资质和躲避责任、居民野蛮装修和过于依赖政府、市场运转和社区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就城市化危房改造中的责任追究而言,政府应对其负历史责任并从中吸取教训,完善对自身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理顺建筑主体的行业规范,做好对相关居民的补偿和动员工作,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会救济制度。

关键词:奉化塌楼事件;危房改造;责任追究与分担

中图分类号:f0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6)02-0055-07

一、引言:事件梗概与问题聚焦

2014年4月4日,浙江省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小区仅仅建成20年的单元楼就发生坍塌,造成1死6伤的悲剧,这一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有不少人宣称中国建筑进入“集体报复期”。类似的“楼歪歪”、“楼脆脆”、“楼裂裂”等塌楼事件常见诸报端,之所以浙江奉化塌楼事件能成为拐点事件,笔者认为有如下几个原因。第一,曾经的“样板工程”仅20年就坍塌引人深思。这么短命的房子当初怎么被评为样板工程的问题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腐败与责任追究问题首当其冲。第二,死亡和受伤的人员成为媒体的焦点。作为弱势群体代表的八十多岁老人在事件中丧生令人心痛,女大学生在事件中被截肢令人惋惜,工作人员何高波的自杀对事件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产生叠加效应,使新闻舆论不断发酵。第三,在五年内同一街区竟然发生两起塌楼事件,那为什么不能吸取教训。为什么不能在事前排查和咎责阶段把损失降到最低呢。如何把事后补救措施与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结合起来。这引发对政府在危房整改中行为的大反思。第四,因历史原因难以找到施工方、监测方责任人,引发如何落实责任的思考。这些因素叠加使奉化塌楼事件已经不是个案,对于它的处理结果会对全国各地类似事件的应对具有借鉴意义,尤其放在城镇化加速的当今语境下反思,更具时代意义。

二、城市危房改造中责任追究的内在逻辑

(一)目前对于城市危房改造中责任追究的研究视角

第一,从公共服务供给和对弱势群体保护的视角看,认为危房改造政府责无旁贷。哪怕是在不少的西方学者那里,尽管认为住房应该主要由市场来配置,但也认为住房属于政府不能忽视的公共服务对象。正如布莱克。莫尔指出:“虽然市场在住房分配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是满足人们住房需要的重要手段,但住房依然如同健康、社会保障、教育和社会福利服务一样属于公共服务,因为如果没有政府的社会政策介入,就难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1](p.272)国内学者赵定东指出,国家在旧城改造中不可或缺,“需要由国家利用自我的力量实现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2]。

第二,从城市整体规划和回归“人的城市化”的视角看,政府对于决策失误应该承担责任。1961年,美国城市理论家刘易斯。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一书中就提出了人本主义的城市规划论,认为城市规划应当以人为中心,城市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人的标准,注重人的基本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3](p.157)。而中国“压缩饼干式城市化”进程带来了粗制滥造,政府要为这些“危房集体报复”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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